黄山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(黄国土挂告字[2016]2号) 黄国土挂告字[2016]2号 2016-4-7
经黄山区人民政府批准,黄山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、企业、个人和其他组织(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),均可报名参加竞买,可以单独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但在黄山区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:
(一)已取得国有建设使用权,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。
(二)此前曾竞得土地至今仍违规未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或至今仍拖欠土地成交款的。
三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07日 至 2016年05月10日 到 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07日 至 2016年05月10日 到 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10日17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16年05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。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:
黄国土挂2016—7 号地块:2016年04月27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5月12日11时00分 ;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(二)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(三)竞得人在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%,余款在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(定金抵付最后一期土地价款,不计息)。地块内现有线缆的迁移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、供水、供电、排污管道、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,并承担费用。
(四)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,申请办理土地登记,领取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》。
八、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黄山区国土资源局(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)
开户单位: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
开户银行: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、中国银行太平支行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黄山支行北海分理处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支行
银行帐号:200001060697****0000018、1872040****8、34001696301****55407、1310242****04817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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